浙里办社保交了几年怎么查询?
在日常生活中,社保是我们每个人都非常关心的话题,对于在浙江工作的小伙伴们来说,了解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尤为重要,如何查询自己在浙江的...
有些公司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会在员工入职时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们认为,在员工试用期期间,双方还在互相了解,公司不确定员工是否能顺利转正,因此不想过早地为员工缴纳社保,但这样的做法,真的合理吗?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从员工入职之日起,公司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如果公司坚持三个月转正后才买社保,我们该怎么办呢?这里给大家提供几点建议:
1、与公司沟通:可以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他们的顾虑和原因,向他们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
2、协商解决: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公司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部分社保费用。
3、依法**:如果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4、谨慎入职:在求职时,要了解清楚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尤其是社保缴纳情况,对于这种不合法的规定,要慎重考虑是否入职。
公司规定三个月转正后才买社保是违法的,作为员工,我们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希望企业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应有的福利保障,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发表评论